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4 20:25:27      作者:组织科

校属各部、科、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9号)精神,学校拟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范围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1.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

2.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3.无违反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4. 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

5.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近6学年(2015-2021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7.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遴选程序与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16:00前将推荐表发至办公室吴静妮处;

2.办公室汇总申请后,递交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申报候选人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申报至市教委。

 

联系人:吴静妮,64500551 

 

附件:1.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

2.《市教委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1年5月14日